废水之治——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联邦政府治理工业废水污染的努力
作者:
李韶星
关键词:
联邦政府
美国环保局
工业废水
垃圾法
水污染控制法
摘要:
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外的排污点是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引发美国水污染的一项重要来源.其中,工业废水直接排放问题尤为突出.为了重点加强对工业排污的整治,尼克松政府于1970年将早期出台的《垃圾法》作为白宫在治理工业废水上所依靠的工具并建立起排放许可证制度.根据这项政策,工业排污者需要获得联邦政府发放的排放许可证,接受联邦政府的监管.联邦政府以《垃圾法》作为对抗违法排污企业的重要武器,在短时期内迫使大量企业做出改变,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然而由于执法者对《垃圾法》的不当使用,使得这项法律潜在的弊端暴露出来,因而遭遇到了不同对象的挑战并引发了几起司法诉讼.司法案件的出现成为了这项政策实施中的转折点并使这项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证明它并不能作为治理工业排污的最佳手段,从而为1972年新的治理水污染立法的出台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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