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立法精神看巴比伦法的人本观
作者:
于殿利
关键词:
巴比伦法
《汉谟拉比法典》
立法精神
人本主义思想
摘要:
按照传统的史学,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的学者,在涉及人本主义这个论题时,最多都只能追溯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只有法国学者菲利普·尼摩在古罗马的私法中发现了西方人文主义的根源。而对古巴比伦法的分析发现,《汉谟拉比法典》所体现出的立法精神,反映出了明显的人本主义思想,即以法律上的“人”为本,以阿维鲁公民为本,从而探寻了整个人类人本主义思想的起源。
上一篇:论珠江三角洲区域公共管理主体关系协调
下一篇:国家理性:国家禀赋的或是社会限定的